2014年,基于互联网的P2P信用借贷服务平台层出不穷。
P2P信用借贷,是指个人通过网络平台相互借贷。即由第三方网贷平台(具有相关资质的网站)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投资者通过竞标向借款人 放贷的行为。通俗讲就是投资人与借款人通过网络的形式实现对接从而完成资金的借出借入,借款人在网贷平台上发布借款需求,网贷平台对借款人申请资质等进行 审核批准,投资人则通过网贷平台将资金贷给借款人。专业上即P2P(peer to peer,即“个人对个人”)网络借款。
类似“拍拍贷”“厦门贷”“人人贷”等产品均扮演的是第三方中介平台的角色。网贷平台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够覆盖传统银行难以企及的借款人,使他们通过网贷平台充分地享受高效与便捷的贷款。
网贷背景
P2P网贷雏形,起源于英国人理查德·杜瓦、詹姆斯·亚历山大、萨拉·马休斯和大卫·尼克尔森4位年轻人。2005年3月,他们创办的全球第一家p2p网 贷平台Zopa在伦敦上线运营。如今Zopa的业务已扩至意大利、美国和日本,平均每天线上的投资额达200多万英镑。
Zopa是“可达成协议的空间(Zone ofPossible Agreement)”的缩写。在 Zopa网站上,投资者可列出金额、利率和想要借出款项的时间,而借款者则根据用途、金额搜索适合的贷款产品,Zopa则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而 非赚取利息。
而后逐步扩大到美国、德国及其他国家。我国于2006年开始出现p2p网贷平台,经过三四年的发展低潮,到2011年,我国网贷平台进入快速发展期,大量 网贷平台纷纷上线。进入2013年,网贷平台更是以每天1—2家新平台上线的速度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含线下放贷的网贷平台每月交易额已接近 70亿元。
目前比较成熟的网贷平台主要有两种运营模式,即传统P2P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
传统P2P模式: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
债权转让模式:网贷平台能够更好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积极批量化开展业务,从而实现自身规模的快速扩展,并逐渐成为所有2012年以来成立的网贷平台的主流模式。
又比如“厦门贷”平台(www.xiamendai.com)则是这两种模式的完美结合体,更加巧合的是“厦门贷”的孕育者也同样是来自各个金融领域的4位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