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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抖音学暴漫“作死”?再现侮辱烈士现象

仙剑六上市遭水军造谣,律师:“网络造谣违法”

来源: 厂商投稿 2015-07-29 10:51 评论:

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人人都成为了可以发表意见自媒体,网络给了我们更便利的传播工具,据有关部门调查数据显示,互联网民逐渐程低龄化趋势,很多活跃在社交媒体上“灌水”的往往是青少年,他们心智尚未成熟,很容易被煽动成为网络暴力的主力军,就此现象,上海东广新闻台《新闻进行时》栏目请到了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的杨波律师,让我们一起来关注!

主持人:欢迎来到重点关注。很多年轻人都曾经玩儿过一个游戏叫《仙剑奇侠传》,也曾经被拍成电视剧和电影,这部游戏的最新版在7月上市之后,突然有人爆料说,它抄袭自日本的漫画,引起了一片哗然,但是经过仔细的比对,所谓的证据是经过断章取义和后期的编辑,有专家就表示说,从历史经典西游记到各类畅销小说,甚至选秀节目,都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因为其中蕴含着不少的商机。但是知识产权面临的挑战不仅仅来自于抄袭,更来自于不实的信息。目前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人人都成为了可以发展意见的自媒体,但是网络的言论有很多都是不实的信息。有关于这个话题,我们下面就来连线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波,请他来具体的介绍一下。杨律师,您好。

杨波律师:您好。

主持人:比如说现在网上有很多不实的信息,有很多信息,比如说是传播养生,还有其他各个方面的,但是这些信息有时也会造成一些实实在在的损失,比方说刚才我们所提到所谓的抄袭,您是如何看待这个现象的?

杨波律师:首先互联网正像您所讲的,它作为一个虚拟空间,具有便捷性,同时具有隐蔽性,同时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它就是公共性,可能随便键盘上敲几个字,它就顺便能传遍网络,引起整个社会秩序的一种混乱或者认知的混淆。

主持人:就是以前我们一个人,一个个体的言论可能影响力是非常的小。

杨波律师:没错。

主持人:但是有了网络之后可能就形成一个爆炸性的传播。

杨波律师:就像您说的自媒体,这样我觉得在网络上发言的每一个人士,不管您是什么身份,可能都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是说,网络空间虽然是虚拟的,但是法律的红线是不容触犯的。

主持人:刚才您提了法律的红线,如果涉及到这方面,构成犯罪吗?

杨波律师:是这样的,我们国家对于侵权和违法行为,它是有一个递进的,也就是说分层级的,我们说通常情况下,一种违法行为情节如果轻微,很可能是民事侵权和违法,如果扰乱了社会秩序或者是恶意诽谤他人,或者损害企业的声誉,可能又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再严重一点,它就触犯了刑法,刑法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犯罪行为,法律应该怎么处罚?如果是构成了犯罪,我们首先先追究他的犯罪行为,如果这种犯罪行为给他人的财产声誉造成了损害,还要进行民事赔偿。

主持人:刚才我们提到了一个案例,因为一些人传播了一些断章取义和后期编辑的一些内容,造成了一些误导,比如说我作为一个个体,我是《仙剑奇侠传》的所有方,遇到了这样的状况,我如何去维权,因为大家可能在传播和转发了之后,我不能再明确到底哪一个个体是始发的。

杨波律师:是这样,如果像您刚才所举的例子,因为某一款产品在网络上遭到了声誉的损害,我们首先要区分两种情景。一种是有意为之,一种是无意为之,所谓无意为之就是自己认知不到位或者盲目的跟从,发表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对它人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像这一类的情形,我们通常主张,由被侵权人来发表一个声明,或者被侵权人所聘请的法律顾问,站在法律的立场上,将这个事件予以澄清,同时告诉大家,谣言止于智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这种侵权的危害后果就会被得到有效的遏制。还有一种情形,就是您刚才谈到的,可能有人是有意为之,就是不排除部分可能有竞争的对手来恶意散布一些言论,通常我们认为法律上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要造成5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同时还造成了企业的其他一些严重的影响,比如讲有些企业为此破产,有些企业销量大幅的减少,甚至在市场占有份额也大规模的减少,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像此类的情形,我们作为被侵权人是要举证的,然后将这些证据,我们可以报到警方。

主持人:因为现在网络技术越来越进步,包括使用者,包括咱们国家的网民也是越来越多,现在在网上出现这种类似的您说的这种侵权行为,包括传播一些不雅视频这种行为,线下行业越来越多,而且刚才您提到,比如说一些企业,有一些不实信息的传播,可能这个作为消费者来说,觉得我们相对于企业来说是弱者,企业一旦有什么不检点的行为,或者出现了什么负面新闻,我们传播,有的人说,作为个体,可能觉得自己在弘扬正能量,但可能是有一些东西,就牵涉到不实的信息,可能在无意识当中就做了一些侵权的事情。

杨波律师:是。

主持人:那么在这些方面,给我们普通的网民,包括特别是一些青少年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在这个网络安全,包括侵权,包括这些各个方面,您有什么样的建议?在法律意识上面?

杨波律师:关于这个建议,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在网络上发言的人,我觉得至少要树立几个观念,第一个,我觉得要树立一种道德观念,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你要发言的时候,你要想到你这个发言,如果别人也这样评价你,你是不是能够接受,如果是你不了解的情形,你散布了一些实的言词,或者你没有经过证实的这种言词,你认为是否慎重,所以我想作为我们每个人,可能首先不管做人也好,做事也好,我们首先要有一些道德底线,其实法律是道德最底层一面的东西,如果我们人人都讲道德,如果人人都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我们这个社会会和谐很多,我觉得这是第一个层面,我们要加强自身的修养。第二个层面,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青少年,要多学点法律,因为在人的一生当中,谁都陪不了你一辈子,父母都陪不了你一辈子,将来你老了,子女也陪不了你一辈子,什么能陪你一辈子?就是法律!从人类出生,一直到人死亡后,法律始终在维护着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只有学了法律,我们才能够把脑袋真正长在自己的肩膀上,知道什么东西是我该做的,什么东西是我不能做的,什么东西是我的权利,什么东西会造成有损害的这种结果,所以我觉得作为第二个层面,就是我们要动员,或者说我们要鼓励所有的网络上的这些网民朋友们,要多学一点法律。

主持人:可能按照杨律师这种说法,我们在网络上面发表言论,包括传播一些信息的时候,可能保护了别人,按照法律的底线是保护了别人,同时其实也是保护了自己,因为侵犯法律肯定是要受到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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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 仙剑六 网络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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