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在电脑上下载软件却常常遇到捆绑安装、恶意程序、强制推广等问题,种种乱象不但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互联网行业健康的生态环境。
2015年1月7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在北京举办揭牌仪式,并同时召开研讨会,电商企业代表、知识产权专家代表、律师代表和电子商务协会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一些软件存在卡制或者恶意安装的情况,并难以卸载,且恶意捆绑、恶意收集用户信息,这些软件严重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于互联网恶意软件的危害,德翼网络CEO唐琰表示,恶意程序的推广需要广告主的赞助,久而久之会形成黑色的产业链,破坏健康的互联网生态。恶意软件及恶意程序推广的法律风险比较低。
其实,早在2006年年底,中国互联网协会即对“恶意软件”作出定义: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不包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该定义的出台旨在维护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然而,强制安装、捆绑安装,无法卸载,卸载后又自动安装等恶意推广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在网上下载应用软件,在没有提示的情况下就被强制安装了某杀毒软件。”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冯艳说,不少人反映将强制安装的百度杀毒软件卸载以后,又会重新出现,即使找到安装文件路径也删除不掉。还有网民反映,如果将百度杀毒软件卸载,本来想要使用的软件也无法继续使用。
“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一个软件安装到了消费者的电脑上,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张志峰说,安装后难以卸载,卸载后又自动安装,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侵害。此外,强制安装程序既违背了行业的准则和商业道德,也违法了信用原则,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一旦合法经营企业发现恶意软件抢占了市场,很可能把自己的软件也变成恶意软件,这最终将影响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面对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互联网企业应该选择哪条路?“靠你的品质,靠你的智慧去创造去发展,而不要寄希望于不端行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卢建新表示,面对激烈的竞争,互联网企业应该通过技术创新,本着为用户服务的原则,提升用户体验,用品牌来推广产品、来实现企业的价值,而不是选择不规范的做法。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的成立,将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对互联网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维护行业公平秩序提供法律支持,维护电子商务协会的声誉,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工委主任姚克枫介绍,2015年,中国电商协会法工委将在电子商务协会的领导下,通过包括培训等各种方式向会员单位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法律专家顾问团制度,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反对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此外,委员会将积极参与国家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参与政府机关制定电子商务的规章工作,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